2005年6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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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身边“冒名顶替”的四类人
检察官提醒:在和陌生人接触时,要擦亮自己的眼睛,不要盲目信赖、崇敬对方
    生活中人们通常会把信任盲目地给予自称有特定身份的人,如给“警察”以信赖,给“记者”以尊敬,给熟识国家领导人的“高干子弟”以羡慕,结果导致自己受骗。检察官提醒,在和陌生人接触时,要擦亮自己的眼睛,不要盲目信赖、崇敬对方,小心上当受骗。
    
    案例一“公安刑警”骗走手机
    王某穿假警服乘出租车,对司机谎称是刑警。其向司机借手机打电话后,在某地下车称接个朋友,让司机等几分钟。后王某消失。
    检察官支招:司机应观察王某的服装,按规定其帽子应有警徽、衣领应有领花、肩部应有警衔、右胸应有胸徽、左胸应有警号;司机还应在王某拿手机下车时,查看其警官证。
    
    案例二“高干徒弟”吞购房款
    密某四处游说称自己是某国家领导人的徒弟,可低价买到便宜房。很多人对她信任有加,纷纷交出巨款,密某共骗钱财38万余元。
    检察官支招:因为市民很难查出某人是否是某“高官”的亲属、徒弟,所以最好的防范措施是不轻信这些人,更不能因一时之利就相信“天上能掉馅饼”。
    
    案例三“还俗和尚”讨入股钱
    还俗和尚陈某,自称是佛教协会成员,来到大兴张某经营的佛教用品店买香,后以建“万佛城”需要入股资金为由,骗取张某8万元潜逃。
    检察官支招:可以捐些“功德钱”,但对集资、入股及“破财消灾”等说法,最好当场打电话核实。
    
    案例四“高干子弟”骗财骗色
    韩某是无业游民,而他却自称是某军区司令的儿子,并制假的“亿元花旗银行贷款”及各类公司证件,欺骗多名女子财色。
    检察官支招:女性应克服“自己工作好不如嫁得好”的心理,对把家世说得很好的人要警惕。在他们索要钱财时,应拒绝。